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的规定,外国人如果想要在加拿大工作,必须获得加拿大移民部IRCC签发的工作许可work permit (不包括例外情况,请参阅相关文章:https://ricicanada.com/naxiewaiguorenzaijianadabuxuyaoshenqinggongzuoxukejikegongzuo/)。而要获得work permit,则首先要有加拿大的雇主提供的job offer,即工作机会。

 

加拿大临时工作机会与永久工作机会之间的区别

从job offer的类型来说,加拿大雇主可以提供两种类型的工作机会:临时工作机会和永久工作机会。永久工作机会是指雇主提供没有期限限定的就业机会。临时工作机会是指在特定时间期限内 (例如六个月或一年) 雇主提供的就业机会。外国人只有获得了work permit以后才被允许在加拿大工作。

 

永久工作机会的优势

在“EE快速通道”下,IRCC使用综合排名系统 (CRS) 对所有系统挑选池中的移民申请人进行排名,只有达到一定分数的申请人才会获得IRCC的PR申请邀请ITA。如果能够获得雇主LMIA (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 支持的工作机会,则申请人可以在综合排名系统 CRS下获得额外的 50分或 200 分的额外加分,具体取决于所工作的岗位性质。如果获得NOC代码以00开头的工作机会 (即高级管理岗位) 可以加200分。如果获得NOC TEER 类别 0、1、2 或 3 的所有其它工作机会可得到 50 分的加分。虽然CRS加分并不能保证申请人会被邀请申请PR,但他们获得了合格的工作机会意味着他们更有可能获得PR申请邀请ITA。获得PR将使申请人有权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及担保自己的家庭成员获得加拿大PR,并且在今后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

 

临时工作机会的优势

获得工作许可首先需要获得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持工作许可来到加拿大是进入加拿大并开始工作的最快方式。对于从加拿大境外提交的工作许可申请,IRCC 的工作许可处理时间大约需要 60 天。此外,加拿大雇主可以为持有工作许可的外国工人提供永久性的全职工作。工作机会在FSWP (即联邦技术移民项目) 下将被认为是在加拿大已经就业,这意味着外国工人已经有了加拿大雇主提供的有效工作机会。拥有有效的工作机会会影响其在 FSWP 下的资格以及在 CRS 中的总分得分 (根据 FSWP 选择因素,已经就业可以获得15 分)。

 

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临时工作许可和加拿大永久居民PR

外国人可以同时申请PR和临时工作许可,加拿大移民政策承认双重意图Dual Intent。双重意图是指外国人在申请PR的同时,可以申请临时身份,从而表明申请人同时具有永久和临时居住在加拿大的意图。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申请加拿大临时居民签证TRV时,必须要向移民官表明自己在居留期限到期后离开加拿大。但同时如果他们在申请临时居留时也可以向IRCC表明他们将来打算作为永久居民留在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