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签在到期90天后无效,学签延期应在学签到期前30天申请。如果在学签到期前提交了延期的申请,则被视为“Implied status”,即“等待状态”。即使学签过期仍被允许继续学习,只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当前学签到期前提交了Renew申请。
  2. 从学签到期一直都在加拿大。
  3. 继续符合学签规定的条件。

 

如果学生在“等待状态”期间离开加拿大,仍然可以作为临时居民重新入境,提供他们的是TRV豁免(R190)或多次往返签证。但是他们不可以在加拿大开始学习,直到给予他们学签renew。入境时需带上学签renew申请,表明申请正在处理过程中。

 

如果学签已经过期:

  1. 如果在学签到期之前申请了延期,但尚未收到延期申请的决定,则可以留在加拿大,因为保持了自己临时居民的身份。也可以继续学习,直到收到延期申请的决定。
  2. 如果未申请延期,则将失去在加拿大的学生身份。在恢复身份并签发新的学签之前,不能继续学习或重新开始学习。

 

恢复学生身份必须在学签到期或收到延期拒签信后90天内提交申请。在未得到恢复学生身份的批准之前,不可以参加学习。如果正在学习,则必须立刻停止学习。只有在收到了恢复学生身份的批准后,才可以参加学习。

注意:只有在加拿大境内才能恢复学生身份。如果在延期申请期间离开加拿大,身份将无法恢复,必须在加拿大境外申请新的学签或要等到IRCC做出学签延期决定后,才能返回加拿大继续学习(去美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