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長周四向国会提交了一项新的C-71号法案,该法案若获得国会通过,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其下一代即使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也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法案规定,只要加籍父母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达到1095天,那么他们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就会被自动授予加拿大公民身份。
目前加拿大的移民政策采用的是“出生地原则”,即无论父母是哪国公民,只要其子女出生在加拿大领土內,即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与此同时,法律规定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不能将其公民权传给他们在国外出生的下一代。这些无法获得加拿大公民权的加拿大人子女,通常被称作“失落的加拿大人”。
移民部长在宣布向国会提交C-71号法案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现行规定将公民身份限制在第一代,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我們希望利用這个机会,减少海外出生的加人子女,与在加拿大出生的加人子女之间的差距”。
米勒宣布新法案后外界反映不一。不少人支持这个决定。但也有人担心新法案会让更多人会钻法律的漏洞,在拿到加拿大护照后离开加拿大,最终并没有为加拿大社会做出贡献。
去年有部分“失落的加拿大人”及其家人将加拿大政府告上法庭,针对他们无法取得公民身份一事向政府提出挑战。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去年12月裁定,加拿大政府拒绝自动赋予第一代加拿大人的国外出生子女公民身份并不恰当。法院要求联邦政府在6月19日以前废除所谓“摒除第二代”规则並修改公民法。
联邦政府于是根据法院的命令推出新的法案,恢复境外出生的“失落的加拿大人”公民权利。不过由于法院规定的截止日期迫近,政府将先申请延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