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规定了EE申请人在申请移民加拿大时,需要证明有足够的安家资金proof of funds在加拿大安家 (养活自己和家人)。安家资金的金额是根据每年最低收入的 50% 来计算的。如果申请人被邀请正式提交移民申请,申请人必须要提供书面证明来证明自己拥有这些资金。
只有FSWP联邦技术人员类项目和FSTP联邦技工人员类项目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安家资金证明,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或授权在加拿大合法工作并持有有效job offer的申请人则不需要提交安家资金证明 (即使是FSWP或FSTP的申请人)
安家所需的资金数额取决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包括:
- 申请人
- 配偶或同居伴侣
- 受抚养子女
- 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受抚养子女
- 配偶或同居伴侣以及受抚养子女即使是加拿大公民或PR,以及不和申请人一起来加拿大都必须算在内。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移民加拿大所需的最低安家资金金额 (加元)
Number of family members家庭人数 | Funds required资金要求 |
1 | 13,757 |
2 | 17,127 |
3 | 21,055 |
4 | 25,564 |
5 | 28,994 |
6 | 32,700 |
7 | 36,407 |
If more than 7 people, for each additional family member
如果多于7人,每增加1人需增加 |
3,706 |
哪些可以作为安家资金证明:
安家资金必须在以下情况时提供:
- 提交申请时
- 签发永久居民签证时(如果批准了申请)
规定:
- 不能使用不动产净值作为安家资金的证明you can’t use equity on real property as proof of settlement funds
- 不能从别人那里借这笔钱you can’t borrow this money from another person
- 必须能够用这笔钱支付家人的生活费用(即使他们不一起去)You must be able to use this money to pay for your family’s costs of living (even if they aren’t coming with you).
作为证明,申请人必须获得账户所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正式信函,这些信函必须带有金融机构的信头,并包括
- 银行或机构的联系信息(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 申请人的名字
- 申请人的未偿债务(例如信用卡债务和贷款)
- 在银行拥有的每个活期银行和投资账户的详细信息
- 帐号
- 每个账户的开设日期
- 账户余额
- 过去 6 个月的平均余额
注意事项:
抵达加拿大时,如果携带超过 10,000 加元进入加拿大,必须告诉边境官员,否则可能会被罚款,并且可能会被没收。 包括:
- 现金
- 股票
- 债券
- 国库券
- 银行本票
- 支票
- 银行汇票
- 旅行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