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大部分移民项目不认可自雇的工作经验,但是有些移民项目则需要证明自雇的经历。那么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自雇工作经验呢?

证明自雇经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有些申请人之前从事的是大量有文字记录的业务,比如说合同、交货单、发票等财务记录,以及电子邮件等证明文件,这类人就很容易出具证明文件。但同时,有些申请人从事的是个体零售业务或小型商店的业务,可能没有或忽视了保留这类文件,那么就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具体情况来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下是自雇人士需要提交的文件清单,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些记录。但是建议尽可能多地提交这些文件,这样对证明自己的自雇工作经验是有帮助的。

 

文件的主要目的是证明自雇工作经验,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自雇的起始日期
  • 自雇的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 每周的工作时间
  • 收到的报酬等

 

证明文件包括:

  • 公司成立的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和成员等
  • 公司税务登记文件:包括公司每年的税务申报、企业收入、成本、支出和个人税务申报资料等
  • 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企业的运营规模、经营时间、收入和支出、工资总额以及报酬等。
  • 向第三方开具的商品或服务的发票:说明业务运营的连续性,以及公司的性质和规模
  • 付款证明:包括支票、银行账户存款、电汇等
  • 第三方合同:包括供应商、商业租赁协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等
  • 推荐信:包括业务合作伙伴、供应商、主要客户、与所有者密切合作的员工或公司会计师那里获得推荐信
  • 广告

 

上面列出的这些文件只是列出了主要的相关证明,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交更多其它的相关文件。如果提交的文件范围很广,例如有数百页的证明,或者可能需要较多的翻译费用,那么就必须要有所选择。但是一定要包括最重要和最有说服力的内容,因为这是提交证明文件的关键所在。